歐盟廢棄物立法
歐盟澄清規則,允許繼續向瑞士運送廢棄物回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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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新修正案確保了長期以來可持續的廢棄物管理安排能夠持續下去。
A 有針對性和有限的修訂 到 歐盟廢棄物運輸條例 該協議將於本月稍後生效。它將允許繼續向瑞士出口混合城市垃圾,用於回收利用,包括再利用或能源化。
根據歐盟現行規定,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起,禁止向歐洲經濟區 (EEA) 以外的國家(包括瑞士)出口用於回收的混合城市垃圾。
該修正案確保歐盟與瑞士之間長期存在的可持續廢棄物管理安排能夠持續下去,這符合歐盟的原則,即廢棄物應盡可能在產生地附近處理。
該措施將防止對既定的廢棄物管理做法造成乾擾,尤其是在奧地利、法國、德國和義大利的邊境地區,這些地區每年約有 200,000 萬噸混合城市垃圾運往瑞士。
它提供了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既能避免給地方政府和廢棄物處理企業帶來不必要的負擔,又能維持高標準的環保要求。這項措施僅涵蓋用於回收(循環或能源回收)的出口,而用於掩埋或焚燒的廢棄物出口規定則嚴格得多。
該修正案支持歐盟的簡化議程和循環經濟目標,確保廢棄物管理保持高效和永續。
接下來的步驟
該修正案將生效。 20天后 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的發布日期為: 30月XNUMX日.
背景
自 1993 年以來,歐盟對跨境廢棄物運輸進行了監管,以確保安全、透明和對環境負責的管理。
歐盟一項新的廢棄物運輸法規 於2024年5月20日生效 確保歐盟對其廢物承擔更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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